违反三项管理规定,快钱支付被罚625万元
来源:国际金融报
快钱支付再次被罚!
7月7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下称“快钱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625万元。

依据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今年4月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快钱支付山东分公司亦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罚款2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快钱支付成立于2004年,2011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是首批获牌的支付机构,可在全国开展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受理业务,也可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业务。不过,在首次续展时,其主动终止了两项业务。随着支付业务类型的重新划分,快钱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2014年12月,快钱支付与万达集团签订战略投资协议,随后快钱支付逐步被并入万达金融板块,成为万达旗下支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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