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修正四部经济特区法规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来源:人民财讯
据深圳特区报,近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对四部经济特区法规进行修正,集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健全公平竞争法律制度,筑牢市场经济法治基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从去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就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市现行有效法规以及市、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进行了全面核查。根据清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对《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四部法规修正的相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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