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并发布《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下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包括七方面内容,一是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同质化水平。协同推进长三角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和医疗质控一体化合作等。
二是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全面实施,完善跨区域院前急救调配和血液保障机制等。
三是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协同。加强传染病跨区域监测预警,健全联合风险评估和协同预警发布机制;强化跨区域病例规范管理,深化重点传染病协同防控;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协同机制,探索构建长三角地区医疗救援网络等。
四是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和医药产业发展联动。建设区域医学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探索长三角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等。
五是深化卫生健康治理一体化协作。推进公共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构建长三角职业健康风险监测预警工作联动、跨省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同管理机制,协同开展营养健康重点场所建设和创新试点等。
六是促进区域卫生健康发展国际化。加强长三角区域自贸区医疗开放互学互鉴,探索组建长三角区域国际医疗联盟,共建医疗领域高水平开放平台等。
七是优化体制机制支撑保障。落实、完善协商议事各项制度,推进三省一市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施卫生专技和管理人才互派共育计划,推进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等。
据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三省一市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了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卫生健康委协商议事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综合协调和专项工作推进。
例如,积极探索长三角卫生健康政务服务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出生“一件事”跨省通办,实施“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发证”,重塑流程,办理时间由18天减少至不超过5天,申请表由6份减至1份,群众办事环节由15个减至2个,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发放、出生登记、社保卡申领、医保参保登记等五事项“网上办、全程办、无需往返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