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农商银行与内蒙古银行、蒙商银行举行三方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并开展协同发展座谈交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刘德春出席,内蒙古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邢爱泽,内蒙古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提名)、行长洪少平,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牛冠荣代表各方签约。
三方开展战略合作,旨在基于各自核心优势,进一步加强银团贷款、交易银行、同业与市场业务及金融科技等领域深度合作,实现三方资源共享,增强协同效应,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携手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地见效,共同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上,三方围绕推进业务经营、机构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工作深入交流,就进一步拓宽交流渠道、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达成共识,共同打造银银合作典范,为服务地方经济、助力民生改善作出更大贡献。
本次签约战略合作方之一的内蒙古农商银行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于2025年5月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3家旗县级法人农信机构及其发起设立的26家区内村镇银行,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的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
2025年5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关于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显示,该行被核准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
据记者了解,内蒙古农商银行业务牌照属全功能业务牌照。原内蒙古农信联社为有限经营牌照,不能直接从事银团贷款等业务。
北京科方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究负责人张新原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省级农商银行获得全功能业务牌照后,可与同业开展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更便捷的票据融资服务;共同参与同业存单的发行与投资,优化负债结构,增强市场融资能力。
北京新荟友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袁玥认为,对一些信贷资金需求大、项目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大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省级农商银行可与同业通过联合贷款的方式,整合各方资源,共同为客户提供融资支持。这样既能满足客户大额资金需求,又能分散单家银行风险,还可同时发挥各自在客户资源、项目评估、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