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4 23:00:19 股吧网页版
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自贸经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聚焦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77条试点措施
来源:新华社

  题: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自贸经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聚焦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77条试点措施

  《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日前印发。哪些试点措施将复制推广?怎样推进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国新办7月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关部门介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成效及复制推广有关情况。

  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在自贸试验区自主开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验,并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试验成果,是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方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

  “经过一年多的先行先试,80条措施已基本落地,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经验’。”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说。

  他介绍,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国务院印发此次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

  据悉,77条措施主要聚焦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推动“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7个方面。

  唐文弘表示,这次复制推广工作着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让世界共享中国开放的机遇。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等领域的措施将有力推动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同时,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多方助力推动先行先试

  着眼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压力测试,上海全力推动80条试点措施落地见效,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创新进一步提速,“边境后”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度型开放红利进一步释放,通过扩大开放培育了一批新的增长点。

  以数字领域为例,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介绍,上海自贸试验区围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扩大数据开放共享3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先行先试。通过规则对接,上海数字贸易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2024年上海数字贸易进出口达到1095.3亿美元,规模占全国的30.1%。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负责人杜朝新说,海关全力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如试点对在境外已实施检疫处理的水果简化境内检疫措施,深化与进口国的协同合作,推动监管数据互认,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减少企业通关时间,将进口的新鲜水果更便捷、更安全地端上百姓的餐桌。截至目前,共计有1.05万票水果采用了该模式进行通关。”

  金融领域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今年年初,我们优化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推动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不断完善,支持他们灵活调剂本外币资金,受到经营主体的广泛欢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负责人纪敏说。

  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

  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经累计复制推广了379项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果,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孟华婷说,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做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

  “根据部署,复制推广的各项措施,确需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的,应在一年内完成。商务部将持续跟进复制推广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各地方、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以及企业和群众遇到的问题,切实推动复制推广工作取得实效。”孟华婷说。

  唐文弘说,商务部还将与各地方、各部门一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密切跟踪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演进的趋势,进一步主动拓展试点对接范围,试点一批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创新举措。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推动电信、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其他的金融管理部门,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推动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纪敏说,支持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等措施推广到相关自贸试验区,将优化电子支付服务等措施推广到全国。

  杜朝新表示,海关将继续探索开辟海关监管数据来源的新途径,通过数据共享共治,不断提升贸易安全和便利化水平,为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海关力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