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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22:38:00 股吧网页版
评论|“零基础”三天速成医美从业者,谁在给“临床杀手”发“通行证”?
来源:红星资本局

  “零基础速成”“包教包会”“推荐就业”——医美从业者竟能如此“速成”?

  近日,媒体曝光“医美速成班”乱象令人触目惊心:在酒店的会议室内,仅需数千元学费,便能让毫无医学背景的“小白”在3至4天内掌握医美技术,摇身一变成为“医美从业者”。经核查,其结业颁发的“技能证书”毫无法律依据。这条从招生培训、假证兜售到非法行医的灰色产业链,正将医疗技术异化为流水线商品,把求美者推向“待宰羔羊”的境地。

  更令人忧心的是,当这些“临床杀手”们随后如暗流般进入市场:或是潜入小型美容院,又或是藏匿于私人工作室,甚至公然在网络平台招揽生意——俨然成为一枚枚埋藏在求美者身边的“定时炸弹”。

  案例显示,据央视新闻报道,在福州某家酒店的会议室对面,一间临时改造的“手术室”内,一名女孩在接受美容针剂注射后当场晕厥,全身发黑,心跳脉搏一度停止。另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民事审判白皮书》(2016年度—2020年度)》,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朝阳法院处理的医美纠纷中,因从业者资质不全引发的案例占比超60%。显然,这些“临床杀手”的泛滥,不仅让消费者承受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创伤,更严重侵蚀着行业的公信力。

  那么,我们不得不追问:这类“速成班”无资质招生、虚假宣传、发假证等行为,涉嫌违反哪些法律规定,组织者或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学员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医美操作,一旦出现医疗事故,会因为不知晓被误导而免责吗?

  一方面,针对医美速成培训班,实则上是“无资质培训+假证+教唆犯罪”三位一体的违法行为。培训班无资质组织医美技术培训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虚构“轻医美操作师证书”效力,还涉嫌欺诈、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

  另一方面,针对医疗美容医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早已做了明确规定:医美主诊医师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从事相关临床学科的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主诊医师不仅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还要具备6年以上的临床经验,即“技能证书”≠行医许可。学员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医美操作,若发生医疗事故,其本身并不会因不知晓被误导而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早有明文规定,“速成医美”乱象为何还会滋生?根源在于医疗属性与商业逻辑的冲突失控。当现实中“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界限屡被模糊化处理,当非法操作转入隐秘的居民楼、美容院,客观上为“临床杀手”们敞开了大门。

  要想终结乱象,必须祭出重拳,构建“疏堵结合”的治理体系。“堵”要更严:强化跨部门协作,让“幽灵培训班”无处遁形;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组织者实施顶格处罚。“疏”要更畅:鼓励正规机构开展多层次医美职业教育,满足人才需求;加强公众科普,戳破“速成神话”,引导理性求美。

  医美,当以“医”为先,“美”在后,本质上仍是医疗。要根治“速成”乱象、重建行业底线,更需每位从业者重拾对生命的敬畏——毕竟,真正的“美丽”,永远始于对专业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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