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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22:04:30 股吧网页版
事关ETF!刚刚,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
来源:证券时报

  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

  7月4日,沪深交易所均修订发布ETF风险管理指引。这是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ETF风险管理,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ETF市场快速发展,在满足投资者财富管理需求、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指数化投资发展趋势和监管实践,沪深交易所均对10余年前发布的ETF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修订。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ETF风险管理指引此次修订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强化基金管理人ETF运作风险防控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ETF申购赎回清单管理,审慎设置申购赎回清单重要参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优化应急演练安排。

  具体来看,修订后的ETF风险管理指引要求ETF运作团队应至少包括两名负责申购赎回清单与参考净值计算文件生产等事务的人员,应建立申购赎回清单和参考净值计算文件的生成、复核与发布系统。

  基金管理人对于申购赎回清单参数的重大调整应当制订单独流程,可能引起申购赎回清单参数重大调整的情形包括:ETF权益分派;指数成份股调整;影响重大的特殊成份股停复牌等重要公司行为信息;各类市场突发事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审慎设置申购赎回清单重要参数,包括现金替代标志、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率、赎回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可以现金替代比例上限等。股票ETF的申购赎回清单参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可以用实物作为申购对价的证券,申购现金替代保证金率不得低于被替代证券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限制比例;可以现金替代比例上限不得超过50%。

  二是明确会员客户ETF交易行为风险管理要求,要求会员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好客户分类管理,加强客户ETF交易行为监测及风险管理等。

  具体来看,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ETF投资运作规范和建立ETF投资管理系统,并对投资运作规范内容定量化、参数化,在ETF投资管理系统中进行设定,严格限制基金交易行为,防范不合理或者随意的主动交易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以及因成份券或者现金头寸不足导致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具有自动报警功能的风险监控系统,实时监控ETF运作情况:

  (一)ETF申购、赎回、买卖状态是否正常,包括是否按事先设置的状态进行申购、赎回和买卖,以及是否因基金资产中个别成份券不足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赎回等情况;

  (二)ETF申购、赎回、买卖交易量是否异常放大;

  (三)ETF买卖价格与参考净值的比值以及参考净值与标的指数点位的比值是否异常放大;

  (四)基金账户成份券与现金余额是否存在因成份券或者现金不足导致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发现第一项异常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风险管理小组准备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通知交易所。基金管理人发现第二项至第四项异常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风险管理小组分析原因,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立即临时暂停申购、赎回和停牌,同时将相关情况通知交易所。

  沪深交易所均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加强ETF自律监管,持续研究优化ETF制度机制,推动ETF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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