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7月3日公布《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意愿,提示“理性转型”,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预示着经营者法律地位、责任承担、税收优惠及管理成本等方面会发生变化。这项涉及经营者利与害的事,最需要算好利害这笔账,实现理性转型。
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具备了法律上的主体地位,方便参与市场活动;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财产可能被用来偿还生意失败的债务,转变为企业,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可降低个人财务风险,随着管理规范,有权申请税收优惠、获得金融等方面的支持。但“个转企”要承担更多运营成本,遵守更多法律法规,增加管理上的复杂性,也面临税务筹划,关注税收政策;企业要更谨慎地处理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如有不当,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现实中,“个转企”后,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更全面、方便,企业面临的法律法规更多、更严格,个体工商户可能面临被劝说、诱导转型为企业的情况。《指导意见》明确不得强制、诱导“个转企”,是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意愿,也是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撑腰。
其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九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意义远非于此。截至5月底,全国有民营经济组织1.85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76%,其中,个体工商户已达1.27亿户,同比增长1.0%。《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前不久,民营经济促进法经表决通过,已于5月20日施行。《指导意见》是一系列政策的延续,有助于推动个体工商户成为民营经济稳健前行的“引擎”。
《指导意见》从“个转企”办理流程,到转企后的风险防范、帮扶服务、融资支持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将更有力地服务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这个角度看,个体工商户是否转型为企业,要根据经营情况,吃透政策,综合权衡,趋利避害,做出最符合自己意愿的抉择,也要着眼长远,转为企业若能“接单”更多、与市场接轨更好、发展步伐更快,转型只是迟早的事,就别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