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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02:49:49 股吧网页版
中证投服中心股东会专项行权圆满完成 82问代中小投资者发声 现场质询21家高风险公司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张淑贤

  中证投服中心A股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专项行权已正式收官。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上市公司股东会召开季,中证投服中心围绕内控机制建设、独立董事作用发挥、上市公司内部追责机制建立等方面对21家高风险公司展开质询建议,累计抛出82个核心问题。

  中证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参加股东会,行使股东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是中证投服中心服务中小投资者、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和有力抓手。

  聚焦三方面

  现场抛出82个核心问题

  作为中小股东的“代言人”,中证投服中心今年将高风险公司作为股东会专项行权的重点对象。据了解,21家高风险公司由中证投服中心会同沪深交易所以及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共同选定,皆因资金占用、财务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并被实施风险警示。

  在股东会现场,中证投服中心主要围绕三个方面问题对21家高风险公司展开质询,并提出建议。中证投服中心累计抛出82个核心问题。

  其中,针对相关公司因会计差错被行政处罚所暴露出的内控机制问题,中证投服中心以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为切入点,在股东会现场以股东身份直切主题进行质询,并提醒公司尽快采取有效措施。

  记者了解到,中证投服中心建议高风险公司全面提升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审核力度,筑牢防范财务舞弊、资金占用的首道防线。

  如何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防范财务造假中的监督制衡作用,一直是资本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参会前,中证投服中心做足了功课,详细查阅了21家高风险公司的62名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准备针对性提问,在股东会上要求公司和独立董事作出解释说明。

  中证投服中心现场参会时建议独立董事,特别是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独立董事,应当发挥专业能力审慎核查,确保投入足够时间与精力,在可能存在财务舞弊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作为,积极履行监督制衡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对于高风险公司被查处的违规行为内部追责问题,中证投服中心在参会过程中同样予以重点关注。中证投服中心现场质询时,要求部分尚未进行内部追责的公司董事会详细说明具体原因和后续计划,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21家高风险公司

  现场答复率100%

  中证投服中心此次集中开展股东会专项行权,旨在着力督促风险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强化规范运作意识,积极回应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记者了解到,针对中证投服中心累计抛出的82个核心问题,上市公司现场答复率100%。

  其中,中证投服中心内控机制建设方面的建议获得了多家高风险公司的积极回应。有公司表示,公司已为会计差错问题付出了沉重代价,未来将汲取教训,持续加强财务人员在准则应用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合规意识与专业素养。另有公司已聘请了外部专业机构,着手建立健全融合内控诊断、风险评估、合规梳理三方面的“大内控”管理体系,借助外部机构力量,力求杜绝会计差错等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发挥独立董事在防范财务造假中的监督制衡作用,有独立董事回应称,为防范因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导致公司再次被处罚,其全程参与了近两年的年审环节,现场核查审计程序及内容;还有独立董事表示,其对被处罚公司的财务风险高度关注,经常就日常经营的合规以及可行性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探讨。

  违规行为内部追责方面,据记者了解,多数高风险公司都表示,已经或正在采取降职减薪等追责手段。

  持续提升

  持股行权广度和深度

  财务造假是侵蚀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近年来,监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去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引导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突出对舞弊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督制约。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

  以独立董事作用发挥为例,自2023年独董新规发布以来,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积极性大幅提升,监督作用得到更有效的发挥,如对上市公司发出督促函,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完整性;投弃权票、反对票变得不再罕见,对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披露内容提出异议的频次有所增加。

  中证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证投服中心将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积极履行职责,持续提升持股行权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上市公司强化公众公司意识,强化回报投资者意识,落实以投资者为本要求,助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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