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问题织密织牢制度防护网》一文,引发了媒体广泛关注。文章介绍多地纪委监委,瞄准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这一现象,探索出多种防范和查办机制,以“合围”之势防止“逃逸式辞职”。
“逃逸式辞职”顾名思义就是非正常辞职,是为了逃避责任的“策略性”辞职,是隐形变异腐败行为的一种。从过往案例来看,有的是担忧反腐力度加大,自己在问题暴露前火速离职,企图以此切断线索,逃避纪律审查。还有更隐蔽的方式是“旋转门”式离职,即在任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特定私营企业、关联方谋取利益,然后辞职并加入该企业担任高管或顾问,假借“市场行为”掩饰权钱交易本质,兑现“期权化”利益。
针对这两种逃逸心态,一方面说明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确已形成,在反腐的磅礴之势面前,腐败分子明白,靠“等一等”“看一看”已没有希望了,反腐败只会越来越严。另一方面,也需要看到,反腐败的过程充满复杂性和长期性,面对“魔高一尺”的“逃逸式辞职”,如何“道高一丈”地堵住漏洞,防止出现新型腐败,这些都为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和技巧提出新的课题。
针对国企领域的“逃逸式辞职”,时下多地正在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样本。据媒体报道,湖北省荆门市明确要求离职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初审其是否符合辞职条件及从业限制规定,并由组织部门协同纪检监察、保密等部门复审,确保“带病离职”无法过关;四川省成都市通过构建全流程监督机制,2024年以来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47份,暂缓4人离职;2024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和相关省级分行纪委运用“室组地”“组地行”联合办案模式,共查办“逃逸式辞职”案件4件4人。
一手抓案件查办,一手抓源头治理。随着反腐败整体深入推进,紧盯“逃逸式辞职”的方式方法越来越细致具体,针对性更强。比如利用大数据平台和数据分析系统,“穿透式”深挖细查涉案人员腐败问题,重点核查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是否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建立离职前审核制度等,对“逃逸式辞职”进行“关门式合围”。
贴身紧逼“逃逸式辞职”,就是要腐败者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任凭腐败行为潜藏多深多久、花样如何翻新变异、手段如何隐蔽狡猾,终难逃纪法惩处。唯有遵规守矩、严以律己才是真正的护身符。在党纪国法面前,“逃逸式”辞职不过是自欺欺人,想一走了之,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