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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3 23:02:19 股吧网页版
个人转租10套房源纳入监管,北京拟出台新规剑指“二房东”乱象
来源:新京报 作者:袁秀丽

  7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对《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个人转租10套(间)及以上将纳入行业监管、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等要求并加强日常监管。

  北京此次拟出台的新规,剑指职业化的个人“二房东”,意味着租赁市场上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的“二房东”将被纳入监管。

  那么,北京租赁市场上职业化的个人“二房东”的规模有多大?对于租房人来说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此次监管新规对租赁市场又有着怎样的影响?

  职业“二房东”乱象频发,监管空白亟待填补

  有过租房经历的人,一定会听过或遇到过“二房东”。“二房东”的存在早就是普遍现象,他们承租别人的房屋,再转租出去,赚取差价。长期以来,他们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转租,没有营业执照,未被监管,成为租赁市场的灰色地带。

  如今,北京拟加强对个人“二房东”的监管。在统筹考虑市民因工作生活变动产生的合理转租需求、行业治理工作实际,以及上位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的情况下,《通知》拟明确,个人在本市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向住建(房管)部门备案;同时细化了具体的转租套(间)数计算认定标准及从事住宿、民宿等经营活动的例外情形。

  此外,《通知》拟规定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的个人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表示,《通知》规范的对象是职业化的个人“二房东”。近年来,这类“二房东”往往跟“黑中介”混杂在一起。他们通常利用虚假的低价房源诱骗租户,租户一旦签约交钱就会加收五花八门的费用,如果退租则会面临押金及预付租金退不回来的风险。由于他们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因此,此次文件规定个人转租10套(间)及以上要纳入行业监管。

  政策的核心是“纳管”。“如果不把职业化个人二房东‘纳管’,即使投诉了,也很难找到当事人,这也是出台文件的一个原因。”赵庆祥说,虽然没办法统计当前北京有多少“二房东”,但可以肯定的是“数量不少”。

  “个人因为工作变动等原因正常的转租活动不受影响。”赵庆祥说。

  押金租金纳入监管,强力遏制“二房东”变“黑中介”

  据悉,《通知》拟规定登记备案后转为租赁企业的,应当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充分落实信息公示、资金监管、登记备案、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例如资金监管方面,应当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将收取的押金纳入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押金托管账户进行托管,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超过3个月租金的,超收的租金也应当纳入监管。

  在监管机制方面,《通知》拟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内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辖区内个人违规开展转租住房活动的,及时将线索及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上传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此外,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等相关区级部门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发现个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涉嫌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事实上,职业化的个人“二房东”以及黑中介不仅损害租客的利益,也给正规中介机构的正常运营带来显著风险。

  对此,中介机构人士指出,一方面,中介机构比较难分辨“二房东”的身份,盈利需求驱动部分“二房东”以租客身份承租房屋后进行转租,其服务无法达到正规标准,甚至损害租客权益,但当纠纷发生时,正规中介往往需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另一方面,中介对房源真实性负有审核义务,但“二房东”常提供虚假产权证明,中介难以辨别真伪。此外,当“二房东”以个人名义与房东签订承租合同后,又通过正规中介平台转租给租客时,一旦发生押金纠纷、租金拖欠等问题,租客往往会同时追究中介机构的责任。新规将职业“二房东”纳入监管,有望减轻正规机构的此类经营风险。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这无疑是及时且必要的。”上述中介机构人士表示,作为中介机构,肯定会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与各方一道为行业的规范发展共同发力。

  赵庆祥表示,随着文件的出台和落地实施,职业化的个人“二房东”会减少,借“二房东”之名行“黑中介”之实的行为会得到有效遏制,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会进一步得到保护,住房租赁市场会更加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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