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圳市迪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白皮书(2025年)》日前发布。对于如何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白皮书》从监管机构层面、上市公司层面、会计师事务所层面提出了多项建议,如强化信息披露全链条穿透监管、构建内部控制智能防御体系、深化内部控制审计缺陷披露等。
从整体披露情况看,2024年度,共有535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同期披露年度报告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99.2%,披露比例创历史新高,彰显了监管机制改革效能与企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协同共振效应,也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合规治理迈入新发展阶段。
《白皮书》认为,在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主体的协同推进下,2024年度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取得两项重大突破:一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披露基本实现“一套标准、全市场覆盖”,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进入标准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投资者、监管机构决策提供了高可比、强可靠的信息披露基准;二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强制披露主体范围从原有的主板、科创板拓展至创业板及北交所,首次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范围100%覆盖,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进入全域统一监管的新阶段。
对于如何优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白皮书》从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多个层面提出了建议。
对于监管机构,《白皮书》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强化信息披露全链条穿透监管,构建“声明-报备-校验-问责”四阶监管闭环;二是建立内部控制有效性多维验证体系,构建“内控质量-治理效能-经营表现”三重验证体系;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定价与质量联控机制,采取“定价引导-质量复核-责任强化”组合策略。
对于上市公司,《白皮书》建议其采取深化治理层内控责任机制、构建内部控制智能防御体系等措施,实施“考核-监督-激励”三位一体治理改革,建立“标准-执行-验证”闭环机制。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白皮书》建议践行“技术赋能+质量穿透”的审计革新,提出了四方面建议:一是按企业风险特征实施差异化审计;二是深化内部控制审计缺陷披露;三是建立“技术工具+质控机制”双轨制智能审计体系;四是推行“终身责任+阳光披露”双约束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