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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3 22:44:50 股吧网页版
北京拟规定:个人“二房东”转租10套及以上住房将纳入行业监管
来源:界面新闻

  7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消息,北京住建委对《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个人转租住房的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个人转租住房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出租、承租及转租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业务活动。开展转租住房活动的个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转租人应当加强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管理,依法办理出租登记及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明确需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的标准。在充分考虑市民个人因工作生活变动产生的正常转租需求及行业治理需要的情况下,《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个人在北京市转租国有土地上非同一套(间)住房累计达到10套(间)及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及备案。同时细化了具体的套(间)数计算标准及从事住宿、民宿等经营活动的例外情形。

  (三)明确转为租赁企业后的经营要求。《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个人开展转租住房活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转为租赁企业的,应当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充分落实信息公示、资金监管、登记备案、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民合法权益。

  (四)明确个人转租日常监管及治理机制。《征求意见稿》拟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要求,加强对北京辖区内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辖区内个人违规开展转租活动的,及时将线索及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上传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等相关区级部门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发现个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涉嫌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此外,《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的个人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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