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新增4个市
来源:新华财经
记者3日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人民政府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的通知》(简称《通知》)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随着国家试点的推进,多省份跟进出台试点新政。2024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授权和委托省级用地审批权管理办法》,建立了以“下放、暂停与收回”为核心的省级用地审批权授权和委托全流程工作机制,为稳步有序扩大省级用地审批权授权和委托市(州)行使范围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初,四川以正负面清单的方式,择优将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到成都、攀枝花、绵阳、眉山4市。
《通知》明确,此次四川省政府决定授权和委托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人民政府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授权和委托审批范围为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所辖各县(市、区),具体包括授权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人民政府行使省政府权限内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审批权;委托泸州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人民政府行使省政府权限内的土地征收审批权、使用挂钩指标报征审批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授权和委托的省级用地审批权不包括国务院授权省政府行使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权。
据介绍,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不是“权力松绑”,而是以“精简环节、提升效率”为核心的效能升级。四川将稳步有序扩大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范围,赋予地方更大用地自主权,通过降低审批层级,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四川同时强化用地审批权下放后监督管理,也建立了相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能放能收”,构建省级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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