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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2 06:24:40 股吧网页版
“零容忍”铲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来源:经济日报

  财务造假是侵蚀资本市场根基的毒瘤,一直是监管层重点打击对象。近日,证监会对某公司(已退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处罚除了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的主体一并严肃追责,这是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处罚的案例。

  当前,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严重侵蚀市场诚信基础,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近年来,证券监管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惩防治”并举,努力塑造良好市场生态。但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人为了利益充当财务造假者帮凶,采取第三方主体配合、串通上市公司的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参与造假的双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链、“生态圈”,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破坏资本市场诚信环境。

  预防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需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严惩配合财务造假者的“帮凶”。除了严厉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体外,还需要紧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严防保荐、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看门人”失守失职,进一步压实上述主体责任,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向造假者追责是打击财务造假的关键所在。需要进一步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力度,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不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组织实施造假、侵占的刑事追责力度。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便利投资者获得赔偿。

  监管部门已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配合造假方的严肃追责,确立了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明确了严厉打击配合造假、强化对配合造假方追责的工作内容。未来需要将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突出对财务造假公司和“关键少数”的重点打击。

  打击财务造假越严厉,资本市场才会越规范有序。随着严惩配合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的加快形成,造假的利益链条将越来越难以维系,对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以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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