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华商基金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当日运用固有资金2000万元认购旗下华商致远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该基金为首批获批的浮动管理费率基金之一,拟由华商基金权益投资副总监张明昕管理。
华商基金在公告中指出,自购行为是为了更好地践行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理念,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与公司主动投资管理能力的信心,以及与广大投资者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
此前,包括交银施罗德、大成、宏利、兴证全球、中欧、博时、东方红资管、天弘基金等多家公募基金公司,均宣布了自购旗下浮动费率基金的行为,自购金额多为1000万元或2000万元。
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在此背景下,首批新型浮动费率基金陆续获批发行,浮动管理费率基金成为行业创新的重要方向。
记者了解到,新型浮动费率基金的管理费收费方式是遵循"多赚多收,少赚少收"的原则,即以基金业绩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作为费率浮动的主要依据。
具体来看,持有基金在一年及以上,共分为三档费率水平,即持有基金超过一年,基金的年化收益率跑输业绩比较基准3个百分点及以上,仅收取0.6%年费率;若跑赢业绩比较基准6个百分点及以上且收益为正,则收取1.5%年费率;其他情形则适用1.2%年费率。若持有基金不到一年,则一律按照基准档(1.2%)收取管理费。
截至6月30日,在首批获批的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中,率先发行的24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均已成立,合计募集规模达226.82亿元。其中,大成至臻回报、景顺长城成长同行、东方红核心价值、交银瑞安、易方达成长进取、南方瑞享、平安价值优享募集规模均在10亿元以上。此外,华商致远回报、信澳优势行业已于7月1日起正式发行。
业内人士指出,基金公司的自购行为可以作为投资者参考的一个积极信号,但投资者不应盲目跟风。在分析基金自购行为时,需要区分其性质。新发基金的自购以及出于产品营销等目的的自购行为,往往属于非市场因素驱动,其参考价值相对有限。
该人士强调,投资者应更多地关注基金的产品设计、费率结构、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