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消息,自7月1日起,全面执行征信服务新收费标准。据了解,新标准执行后,每年可为用户累计节省成本支出约11亿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实际收费标准根据用户机构向征信系统提供的数据量和查询量计算确定,数据查询量适用超额累退计算方法。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内贸险承保机构等11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实行优惠收费标准。上述享受优惠政策的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4.5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每份0.5元。
上述各类机构中,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份企业信用报告收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1次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通过柜台查询每年前两次免费,自第三次起每次收费标准由10元降至5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
另外,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30元降低至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10元降低至5元,查询登记信息免费。
此次调整对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金融机构的信贷成本中有一项是征信成本,降低征信成本可以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信贷成本,从而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的下降。
董希淼还指出,对一些发展消费金融的机构来说,由于笔数多、金额小,因此征信成本较高。这次降低征信成本力度较大,降幅明显,对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商行、消费金融公司等)还实行优惠收费,可以说是一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