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1日正式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举措清单》的通知。根据清单内容,四川将实施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等八大行动30项重点任务共计103条细化落实举措,全方位营造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的环境。
提振消费,首先需要增加收入、稳定预期。四川提出了包括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四大重点任务。比如将研究制定四川省失业保险新一轮援企稳岗政策;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挖掘政策性岗位;积极推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工具在川落地,有效满足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合理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大省级种粮大户补贴力度,将丘陵山地高原区补贴标准提高到200元/亩;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线索的受理督办等。
为提升消费能力,四川将开展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并明确实施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强化教育支撑、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四大重点任务。比如,将研究起草四川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在儿童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推动医疗机构普遍建立患儿就诊等候时间监测机制,开展等候时长预警,及时调配人员支援保障;推动建立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按规定适时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时提高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补助标准等。
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消费产品,结合消费新趋势、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等特点,四川提出实施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推动冰雪消费、发展入境消费、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等七大重点任务。比如,支持银发经济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和协同发展地发展康养旅游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增设及更新;支持利用公办幼儿园相对富余资源改扩建一批托班;实施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制定普惠型养老机构认定办法;制定四川省观光旅游三年行动方案,引导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景点、文博单位拓展服务等。
同时,四川开展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重点实施包括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延伸汽车消费链条等三方面重点任务。比如,出台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实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落实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揽子税收政策;在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中推广房票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房票安置中配套出台额外奖励及贴息政策,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助等。
针对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四川提出实施包括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完善城乡消费设施等两大重点任务。比如,加大投诉信息公示力度,优化拓展投诉信息公示渠道;联合有关部门科学划定夜间人流集聚区域“潮汐”摊区,加强时段管理。为完善支持政策,方案在围绕加强提振消费政策协同联动、强化投资对消费的支撑作用、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带动作用、完善消费配套保障措施等方面也予以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