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并印发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正式公布,为创新药产业注入一剂强心针。从研发源头到临床应用,再到多元支付,政策构建了全生命周期的支持体系,多项突破性举措引发关注。
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详细阐述了对于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与计划。
创新药准入驶入“高速路”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已实现“每年一调”,准入周期从最长8年缩短至1年左右。目前约80%的创新药能在上市两年内纳入医保,2024年新纳入的91个品种中,更有33个实现“当年获批、当年上市、当年进医保”。
政策倾斜力度持续加大。2024年,38个全球新创新药进入医保目录,谈判成功率高出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针对创新药续约,医保局优化规则控制降价幅度。2024年简易续约药品平均降幅仅1.2%,近80%药品实现原价续约。
商保目录开辟“新赛道”
本次《措施》最大亮点是首次建立“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黄心宇介绍说,商保创新药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国家医保局将充分发挥医保目录调整的专家优势,减轻企业多头申报的事务性负担,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基本一致,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
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调整的关键区别在于前者将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方案制定、专家评审、价格协商等环节,保险行业专家将深度参与,其对药品准入及价格协商拥有重要决策权。
“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黄心宇进一步补充,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医保部门还将为目录内药品提供“删除外支持”: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考核、不列入集采可替代药品监测范围,相关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
临床使用拆除“玻璃门”
针对创新药进院难问题,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明确,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药占比”或“品规数量限制”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特别是医保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的品种可突破“一品两规”限制。鼓励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会,根据临床和患者需求完善药品配备。
同时,提升临床使用能力。创新药上市后,其巨大健康获益的实现依赖于临床医师的规范合理使用。要求医疗机构提高创新药使用能力,鼓励行业学协会和医疗机构总结使用经验、提升能力,指导医师规范用药,确保用药安全。
此外,对于合理使用的医保目录内创新药,医疗机构可“特例单议”,医保部门将优化评议流程,按季度或按医院快速处理。
中国创新药加速“闯世界”
国家医保局将从三方面促进创新药在全球市场的发展。
一是搭建平台,助力拓展海外市场。据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指导广西依托中国—东盟医药区域集采平台,积极促进国产药品、医用耗材进入东盟国家,同时创新建立跨境购药便捷服务通道。这标志着医药集采领域跨境交流合作迈出实质性一步。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支持更多有条件的地区发挥区位优势,搭建创新药交易平台,加强国际推广。
二是开拓思路,助力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鉴于生物医药行业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措施》专门提出,支持鼓励商业保险扩大对创新药的投资规模,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国家医保局也将支持创新药企业借助香港、澳门相关优势,促进中国创新药走向世界。
三是提供价格支持,助力创新药出海。为支持创新药海外上市,国家医保局准备借鉴国际做法,按照企业自愿原则,执行谈判价格保密机制。特别是对商保创新药目录内的药品,将探索建立更加严格的价格保密机制。未来,国家医保局将采取更有实效的措施,在价格方面为创新药“走出去”提供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