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调整为10%,调整后“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不再施行,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现就有关安排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有业内人士分析,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股票交易制度、提升定价效率、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调整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具体来看,本次调整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二是同步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异常波动的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三是要求会员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提示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即当日交易价格相较前一日收盘价的最大涨幅比例或跌幅比例,是一项重要的交易机制。目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与主板其他股票不一致。
沪深交易所表示,从市场运行实践看,主板风险警示股票5%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股票定价效率。借鉴创业板改革经验,统一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与主板其他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需稳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沪深交易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关制度调整后有利于股票在更大价格空间消化利好或利空因素,提高股票定价效率;统一板块内各类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便于投资者理解掌握。同时,从创业板、科创板运行实践来看,调整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有望缓解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波动,减少连续涨停或跌停现象。但投资者应当注意,涨跌幅调整后股票日内可波动空间更大,投资者需充分了解风险警示制度、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定和被实施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特别关注相关提示性公告,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稳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为保证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调整工作平稳落地,交易所对其他相关制度安排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从5%调整至10%后,异常波动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标准中,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阈值将从±12%调整为±20%,与主板普通股票一致。
沪深交易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严密监控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情况,加强异常交易监管和交易行为核查,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