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8 19:36:20 股吧网页版
广州仲裁委员会发布大湾区金融争议解决十条举措
来源:中国新闻网

  6月26日至28日,第14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在广交会展馆举行。期间,广州仲裁委员会在金交会发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争议解决的十条举措》。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交易规模不断扩大,金融纠纷也随之日益增多。在全国仲裁案件中,金融案件的占比已超过50%,且继续呈现逐年上升态势。2011年,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广州金融仲裁院,现有近1200名精通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金融领域专家仲裁员,2024年,共受理金融纠纷案件8411宗,争议金额合计约256亿元。

  此次发布的十条举措包括:协作共享优化便利服务、科技赋能助力高效仲裁、收费优惠降低仲裁成本、专家支持提升专业水平、靠前服务防范法律风险、前端化解实现最佳解纷、裁审联动保护合法债权、发布案例稳定用户预期、规则创新升级国际仲裁服务,以及定制规则护航金融数据治理。

  其中,在协作共享优化便利服务,广州仲裁委员会与99家境内外仲裁机构共享服务窗口、仲裁庭室、庭审标准和仲裁员名册,跨区域金融纠纷当事人可选择就近的仲裁机构参与仲裁活动,最大程度为当事人提供本土化、在地化便利服务。对跨境金融纠纷,推行"3+N"仲裁庭审模式,当事人可按需选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庭审模式,满足不同法域当事人的需求等。

  收费优惠降低仲裁成本方面,金融案件采取封顶收费制:争议金额超1亿元的,处理费不再增加;争议金额超30亿元的,受理费亦不再增加。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金融案约定书面审理的,处理费减半收取。同时,支持数字金融发展,对主要交易行为在互联网上完成的数字金融产品案件,适用互联网交易争议专门程序,免收处理费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