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质量发展的大道上,在这个创新驱动且收益与风险并重的宏伟年代,金融业的发展不能沉溺于古老的‘放贷收息’模式,而应与企业同舟共济,同甘共苦。”欧阳卫民表示。
6月27日,在以“数智金融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14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主旨会议上,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原副省长,国家开发银行原行长欧阳卫民表示,今年5月20日起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精准聚焦了过去我国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作出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令人备受鼓舞。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数字金融的迅速发展,通过用好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解决民营企业、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了更多发挥的空间。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金融创新成果层出不穷,应全力化解金融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加大信用贷款创新力度,让金融业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解决民企融资难题有了制度性安排
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起,《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欧阳卫民认为,作为我国第一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门设立了 “投资融资促进” 一章,为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资金是要素的黏合剂、财富的催化剂、发展的先导部队,是企业前行的重要驱动力。”欧阳卫民表示,当前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技术升级换代的速度不断加快,企业若想保持竞争力,就必须积极开展研发工作,提升产品质量。
针对上述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等,从信贷供给、贷款周期等方面入手,就进一步满足民营经济组织的融资需求,提升资金使用周期的适配性,提出了具体要求。欧阳卫民认为,这些具体要求是其他法律法规尚未提及的。“这是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作出的专门制度安排,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一系列制度相继出台,欧阳卫民认为,银行与企业必须相向而行。“银行在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时,不能单方面行事甚至想当然,而要针对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客观需要。化解融资难题,既要有真金白银的投入,也要有更多真心实意的服务,信贷服务要切实满足企业需求。”
广东应加大信用贷款创新力度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10%左右,AI相关企业超过了4500家,核心产业规模已接近6000亿元人民币,中国AI专利申请在全球占比更是高达61%,走在世界的前列。在这一背景下,数字金融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极大地提升了精准服务实体经济的品质和能力。
欧阳卫民表示,随着多部门间加强协同合作,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数字金融手段为企业提供支持,民营企业获得金融服务越来越便捷。例如,在浙江、河北,银行与商务部门、税务部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机构合作,推出出口信贷、数据贷、数据担保等创新授信模式,对企业进行精准风险画像,提供更加适配的金融服务,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在全国、全行业推广应用。
“银行业本质上是信用业务,银行必须与企业建立互信。” 欧阳卫民表示,诸如抵质押和第三方担保等手段,都是过往银行在面对企业信用不足时采取的简单补救措施,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唯一科学、永恒且不可改变的做法。
不过,从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实践情况来看,抵押贷款仍是银行的主要信贷方式。“但需明确,所有的抵押贷款并非实现了信用扩张,只是增强了资产的流动性,提升了资产的变现能力。为支持经济发展,实现信用扩张,我们更需要发展信用贷款。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率先推出了众多金融创新举措和金融产品。广东应继续保持这一优势,我期望广东在信用贷款发展方面也能走在全国前列。”
此外,欧阳卫民还强调,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较高,资本市场融资、直接融资等占比较小的状况亟待改变。应全力化解金融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改变金融资产中大部分为银行资产,且银行资产大部分是债权资产的保守格局,允许银行或其下属的投资资产公司等机构开展投资业务,并逐步提高投资比例,使企业与银行能够同甘共苦,共同分享经济繁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