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成筐充电宝在机场被拦”的消息成为热点事件。起因是6月26日,民航局紧急发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而沈阳、深圳、成都等机场已提前执行该政策。

民航局关于充电宝的新规。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定只针对充电宝。上海机场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相机锂电池依然按照此前规定执行,即相机锂电池在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无破损、标识明显的情况下可带上飞机。
同时,国际及地区航班不受新规定影响,仍按此前标准执行。
此外,民航局的新规定与铁路无关,铁路方面仍延续旧规定,即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以携带。铁路上海站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未接到上级通知要求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充电宝上火车。

乘坐境内航班前,旅客可先检查自己的充电宝是否有上述3C标识。
此前,中国民航局对充电宝的携带已有明确规定:旅客带上飞机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若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且每名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上飞机。
同时,旅客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合格产品,且整体处于完好状态。充电宝上必须有清晰的标识,显示其额定能量、电压等信息。
此外,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或放在手提行李中,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在飞行过程中,旅客不得使用充电宝为电子设备充电,且充电宝必须全程关闭电源。
2023年8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充电宝,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旅客可以先在家自查,携带具有3C标识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如果发现没有3C标识的充电宝购买于2024年8月以后,旅客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