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已经过半,据《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上半年已经有9家金融租赁公司收到监管罚单共计18张,涉及9位相关从业人员,机构和个人合计罚没近800万元。
记者发现,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等违规行为为2025年监管重点处罚方向。此外,监管重点就公司股东股权管理、业务风控领域等涉及公司治理环节进行了重点监管和处罚。
对此,多位金融租赁行业人士表示,随着金融租赁新规的发布,金融租赁公司将会日趋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体现在业务层面,更要求金融租赁公司逐步提升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紧盯售后回租违规
记者梳理发现,2024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公开披露了对12家金融租赁公司的15张罚单,罚款金额总计1715万元。2025年上半年,无论是机构、涉罚人员及罚没金额,都有明显下降趋势。
对于下降原因,有金融租赁从业人员表示,一方面与《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有关,另一方面则是金融租赁行业明显加强了机构内部合规制度建设、培训机制建设等。
记者注意到,随着平台类业务退潮,新增平台业务的合规性成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方向。
中国外资租赁委员会研究员张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24年被行业认为是“合规管理强化年”,随着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也显示出监管重心进一步走向“精准施治”。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金租”)及其相关负责人被处罚。罚单显示,因违规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违规开展在建工程售后回租业务、违规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招银金租被罚款80万元;因违规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相关人员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对于处罚后相关整改情况,记者向招银金租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前,对方未予回复。
记者梳理发现,违规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已经成为监管重点处罚方向。尤其是2024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办法》后,明确规定了租赁物的类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物类型,包括设备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其他资产”。
早在2023年10月,监管就明确了非设备类资产作为租赁物为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金规〔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提到,金融租赁公司应当突出金融租赁特色,回归以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经营模式。《通知》要求,规范租赁物及租赁业务模式,严禁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此外,《通知》还鼓励逐步提升直接租赁业务能力,并加强新增业务中售后回租业务的限额管理。
采访中,多位金融租赁行业人士表示,目前所在公司尽可能压降售后回租的业务比例,提升直接租赁的业务比例。同时,对于租赁物的审核机制有所加强。
“以前和平台类公司合作,对方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拿到融资。现在也并非完全不做这类业务,但是在开展业务之前,我们一定要进行租赁物的合规审查机制,像以前用地下管网、构筑物这些非设备类的资产作为租赁物,肯定是不能开展业务的。即便心存侥幸心理,监管最终也会处罚。”谈及售后回租业务现状,一位从事平台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业务人员这样对记者说。
关注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
当前,不少地方政府在制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时,也将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纳入范围,要求租赁行业支持设备更新、产业升级。不过,尤其对于金融租赁公司而言,近年来经历了从资产规模扩张到业务模式扩增的过程中,部分机构偏离主业、违规操作的情况,引发监管关注。
对此,有行业专家分析认为,金融租赁公司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出在公司治理层面的挑战。绝大部分金融租赁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且具有“银行系”“产业系”背景,受到母公司影响较大,加之此前处于扩张状态,自然忽视了自身的治理问题。不过,随着《办法》的出台,也专门强化了金融租赁公司要加强公司的治理水平。
记者注意到,近年以来,就有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租赁物管理存在缺失、部分租赁物不适格;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行为,被罚款240万元。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办理融资业务不审慎、租后管理不到位,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融资租赁款、违反利费分离原则,将租金分解为咨询服务费用收取,警告并罚款合计130万元。反映出市场机构的治理水平有待提升。
2025年监管处罚也对金融租赁的风控环节给予重点关注,这在以往不曾出现。
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显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8万元。时任公司风险合规部风控与合规团队经理因对公司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显示,广西通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27万元。时任公司授信评审部风险经理、征信管理岗牵头人、时任公司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罚款5.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以来,不少金租公司除了重点布局四类豁免回租业务指标的租赁资产,如飞机、船舶、车辆等外,也在不断迎合监管要求,拓展新能源设备、智能制造设备等新兴产业租赁业务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金融租赁公司需要在新领域建立相应的风险管控体系,以免存在风险。
张欢认为,金融租赁公司应该进一步深化合规治理体系建设,将审慎经营原则嵌入决策全流程,通过内控系统升级和合规审查数字化改造,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同时,推进业务流程重构工程,以监管指标为导向优化资产配置策略,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再造业务审批、风险定价、租后管理等核心环节。通过体系协同,有效提升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适配度,守住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