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形势下,有必要深入把握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态势,顺应科技创新范式变革趋势,在基础研究、科技与产业融合、要素配置、创新网络、治理体系等方面深聚焦、解难题、求成效。
第一,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加强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
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一般具有新颖性、不确定性、突破性等特征,关键是构建符合高风险、高回报研究规律的科研风险分担机制,切实解决资金不愿资助、单位不想支持、研究人员不敢研究的问题。
优化高风险、高回报研究的组织机制并不简单是拉长资助周期、提高资助金额,而应当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体系和管理模式,改进资助机制或开创专门资助模式来优化对前沿探索性科研的支持。
一方面,选准问题,布好局。聚焦生命科学、工程、材料等优势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和重点方向,探索优化选题机制。
另一方面,聚焦重点,找对人。重点支持那些有科研理想、甘坐冷板凳潜心研究的科研人员开展高风险研究,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科研支持方式,关注科研人员的发展潜力和“非共识项目”的成长性,探索“选人而非项目”的高风险研究项目筛选机制。
第二,聚焦整体创新效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探索建立概念验证基金池,加强概念验证平台体系化布局,并探索完善符合科研规律的新型研发机构市场化运行管理机制,试点以绩效考核评估为核心的弹性式、自主性激励机制。
第三,聚焦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创新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
从美国“科技七姐妹”和中国DeepSeek迅速发展实践看,科技型企业家是一种新型要素,能迅速压缩“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周期,有效解决“纸变钱”的成果转化难题。
新形势下,有必要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加强产业科技人才队伍、卓越工程师队伍和高技能人才建设,培育更多科技型企业家。
第四,聚焦科技创新首选地,打造开放协同的科技创新网络。
上海的底气和优势源自开放,应以更加坚定、更为开放的心态,立足长三角,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营造更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不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和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
如围绕大科学设施集群开展重大瓶颈问题和“卡脖子”技术的联合攻关,建立“长三角地区大科学装置运营与管理协作网络”,构建多设施、多用户协同创新机制,全面提升科技资源、科研数据开放共享水平和运行效率。
如深入实施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支持外资企业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并支持在沪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走出去”,在全球布局研发中心、创新中心。
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对标国际先进运营模式,对国际创新人才和团队形成“虹吸”效应;积极参与和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着力构筑国际基础研究合作平台。
第五,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构筑敏捷治理的创新生态。
新经济业态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引发政府监管思维和规则的治理困境。从实践看,监管过于弹性,产业发展带来的安全问题可能会引发巨大风险和损失;监管过于刚性,则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容易错失机遇。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新经济业态“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三个核心问题。
“谁来管”:建立一个敏捷响应的首管牵头机制。突破传统的“条线监管”思维,从“场景监管”入手,形成一个场景由一个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管什么”:形成一套动态优化的风险研判方式。搭建由政府部门牵头,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研究机构等共同参与的新经济业态风险研判平台,在充分研判基础上加快立法修规,出台适应新经济业态发展的管理措施。
“怎么管”:创新一组灵活高效的实用监管工具。新经济业态监管在发现问题、确定问题之后再通过正常行政或法律程序实施监管,有时会表现出“过程慢、震动大”等特征。敏捷治理要求“出手快、影响小”,减少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的转变损失,降低治理成本。这就要求推动数据和信息的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共享,提升监管的协同性,并进一步提升监管柔韧性。
对符合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采用设置合理的执法“观察期”、引入“监管沙盒”机制等方法,允许试错、宽容失败,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
(作者分别为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副院长张勇、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改革创新所所长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