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据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将提交本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修订草案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
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精神,增加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规定,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
二是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规定,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
三是完善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四是,对于将他人商标作为字号使用以及将他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等行为,构成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
五是明确侵害数据权益和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六是着重解决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提高行政处罚机关层级。
黄海华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大力支持。本届以来,谢子龙、方燕、高纪凡、王连增等4位代表领衔提出了关于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议案,谢丽、贾文勤等54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施家伦、翟志海、齐秀敏等14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出意见建议。全国人大还邀请钱海军、李智慧、甄爱华等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专题调研和座谈。上海虹桥、浙江义乌、广东江海等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组织意见征询活动,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修订草案二审稿主要修改内容中,关于规范平台竞争行为、完善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等规定,就是吸收采纳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