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常佩琦)日前,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重点突出“打大打恶”导向,优化评价结果下调手段,同时适当调整扣分分值设置,提升评价的合理性。
对此,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打大打恶”导向,优化评价结果下调手段,以及适当调整扣分分值设置,可以有效震慑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市场公平性,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田轩具体分析,一方面,扩大评价结果下调手段的适用范围,对于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公司可以直接下调评价结果,使得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分类评价机制直接对重大违法行为施加更严厉的惩罚。
另一方面,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强化自律措施惩戒力度,同时《规定》第九条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可以使得不同性质的违规行为在评分系统中有更为合理的区分,证券公司将因违规行为受到更为严厉且合理的惩罚,从而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在‘打大打恶’导向下,针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券公司群体,监管部门可下调其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其市场声誉和业务开展。”田轩进一步分析,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以行政监管措施的扣分分值为参照基础,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的扣分分值,证券公司也会受到“资格罚”纪律处分,如限制业务范围、撤销业务许可等,直接影响其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行政处罚扣分分值优化,将使违规行为在评分系统中更清晰区分,违规公司面临更严厉惩罚。
在田轩看来,《规定》优化后,对大型证券公司的影响或较为显著。因其市场份额大、业务范围广,一旦受罚,或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其业务拓展、市场信誉及客户信任。此外,虽然小型证券公司市场份额较小,但受罚后生存压力更大,甚至面临退出市场的风险。
“整体看,《规定》优化完善后,证券市场将趋向规范。长期而言,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良性循环。”田轩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