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认为,中企出海合规就是如何适应当地法律法规,但是在现今形势下,仅仅是合规已经不能满足日新月异的需求了。”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婷表示。
6月11日,在中国经营报社、中经传媒智库、《商学院》杂志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联合主办的“破界·共生:新商业文明重构未来——暨《商学院》第二届新商业文明论坛”上,张婷发表了《中国企业海外运营的合规落地与本土化进阶路径》的主题演讲。
在她看来,合规只是中企出海要做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建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向当地输出中国故事,第三步是实现包容性发展,与当地社会共创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中国企业出海的第一步还尚未走稳。海外运营合规涉及面颇广,包括市场准入与主体设立、劳动用工合规、税务与财务合规、知识产权保护、数据保护与网络安全、反商业贿赂与反腐败、反垄断与公平竞争、贸易合规与进出口管制、ESG合规等9个领域的内容。在这些方面,中国企业的经验有所欠缺。
张婷举例称,中国企业对于国际税收环境是陌生的。中国企业往往从政治角度来考虑出海问题,当他们出海时,会选择先在香港设立一个公司,以香港公司为主体去海外做投资。但实际上香港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税收协定,这会增加额外的税务风险。
相比之下,苹果公司等跨国巨头在做企业整体规划时,会考虑到全球的税收机制和治理。例如苹果公司将知识产权中心放在荷兰,因为荷兰的知识产权向外授权的税率极低;将生产制造主要放在中国,因为中国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且生产效率高;将最核心的研发和设计工作放在美国本土,汇聚美国得天独厚的顶尖人才优势等。
类似的基础性合规问题纷繁复杂,发生在中国企业出海的方方面面,亟待解决。
在将合规工作做好的前提下,中企出海的第二步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中。张婷表示,这样做可以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发掘新的商业机遇、增强品牌声誉与利益相关者信任、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满足资本市场对可持续投资的需求。
至于如何融入,张婷从法律的视角提出:治理层面,董事会应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明确战略目标;风险与机遇识别层面,需结合主营业务和运营地,识别重大的可持续发展风险与机遇;目标与指标设定层面,需制定可衡量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如减碳目标、水资源利用效率目标等)。
这之后,企业就可以开始在研发、采购、生产、营销等环节嵌入可持续考量,并将可持续发展要求延伸至供应链伙伴。最后,企业还需要依据国际标准(如GRI、 SASB、 TCFD)和当地法规,透明披露可持续发展绩效。
如果中企想要在当地进一步发展,最后一步就是要实现彻底的本土化和包容性发展,做到这一点,中企就能在当地市场实现从适应到引领的跨越式发展。
其最终结果是企业与当地经济形成互利互惠的良性关系,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对于企业来说,实现包容性发展的价值在于构建强大的社会资本、激发市场潜力、提升创新能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能够及时适应新兴的法律趋势。
张婷认为,在中企出海的远大征程中,合规是出海的“压舱石”,确保行稳;可持续发展是“导航灯”,是中国企业出海的“新叙事”和长期价值增长点,引领致远;包容性发展是“融合剂”,能够促进企业与当地社会深度融入,帮助二者实现价值共创。
“合规、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三者的有机结合,是中国企业在全球化新阶段,实现高质量、负责任发展的必经之路。”张婷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