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福州6月20日电 (郑江洛)福建省打私办负责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文荣20日于福州透露,《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反走私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预防、查处、法律责任和附则,总体既注重体现福建特色,又着力增强可操作性。
陈文荣指出,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方面。首先,强化部门联勤联动。《条例》明确反走私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反走私协作联动,推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建立管辖争议处理机制,有力促进反走私执法各环节的有序衔接。
其次,强化涉海物品处置。《条例》明确大宗、危险、贵重以及其他需要专门条件进行保管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规定,着力解决反走私工作中查扣的涉案财物处置难、保管难问题。
此外,强化重点对象打击。《条例》进一步明确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厘清各有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执法权限,加强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填补现行法律空缺。
陈文荣表示,近年来,福建省针对多环节、跨海域的走私犯罪链条,开展“国门利剑”“闽剑”等打击走私专项行动,接连破获一批大要案,先后查获走私“母船”30余艘;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共破获各类走私案件467起,打掉团伙29个。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介绍,针对福建省走私活动大多与涉海相关的特点,《条例》明确对走私高发区域、重点渠道、集散地和走私相对集中的成品油、香烟、冻品等货物及物品实施重点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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