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立法规管处理劣质房
来源:大湾区之声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6月20日)在宪报刊登《简朴房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旨在为出租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引入规管制度,以确保分间单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环境,全面有序处理劣质“房”的问题。《条例草案》将于7月9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
《条例草案》要求住宅楼宇分间单位须符合一系列有关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包括内部楼面面积、楼底净高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即荷载)、照明及通风、厕所、供水点及水电表等,以及取得“简朴房”认证,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如有人将未获认证的分间单位出租便要负上刑事责任,而相关租客则不会涉及法律责任。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作为逐步落实“简朴房”规管制度的过渡安排,特区政府会为现存分间单位所处的住宅单位设立为期12个月的登记制度,并给予为期36个月的宽限期,让已登记住宅单位内的分间单位进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请“简朴房”认证。没有登记的分间单位、已登记但宽限期届满的分间单位,以及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均须申请认证成为合标准的“简朴房”,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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