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在创业板正式启用第三套标准,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
完善更加适配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金融服务体系,资本市场大有可为。这一举措聚焦提升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助力加快构建更有利于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启用第三套上市标准,是中国资本市场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其核心在于打破“盈利门槛”,为优质创新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契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深度融合需求。
2020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次将增量与存量市场改革同步推进,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当时,创业板制定了“3+2”五套上市财务标准。
针对一般企业,有三套上市标准可选择:一是“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针对红筹企业和特殊表决权公司的上市标准有两套,分别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考虑到市场实际情况,按照“稳中求进”原则,创业板当时明确了暂不实施的过渡期安排。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从国内发展看,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下,我国科技创新正从“点状突破”向“系统集成”跃升。随着资本要素与创新动能的深度耦合,科技创新的“深水区”突破,对资本市场提出更高要求。
市场认为创业板“激活”第三套上市标准,回应了呼吁已久的制度突破,能够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创业板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等措施,有利于加大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让科技创新企业可以登陆资本市场获得宝贵资本,从而有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
田利辉表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生深刻结构性变化,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共同促进科技企业发展。创业板这一举措直击部分优质创新企业“有技术无利润”阶段的融资痛点,为优质的未盈利科技企业进一步打开资本通道,丰富企业的上市选择。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通知,为了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业板已经细化了未盈利企业适用标准:属于先进制造、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企业可适用第三套标准。另外,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上述行业范围进行调整。
“从更深层来看,此举有望推动中国资本市场估值逻辑从利润导向转向成长性导向。这将加速优质创新企业实现技术变现,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奔赴’。”田利辉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