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执法监管是关键保障。4年多来,各地创造了很多常态化管理方式,形成了一些制度化成果。面对十年禁渔“下半程”,怎样的管理方式更有效?制度化管理成果是否可以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在法制建设和执法管理方面还需要做哪些努力?
安徽省马鞍山市渔政执法支队位于雨山区的长江东岸,趸船值班室内,一名工作人员正坐在“安徽长江禁捕智能监控系统”前切换着画面。远处江面的巡逻艇上,一面写有“长江禁渔特编执法船队”的蓝色旗帜随风摆动,副支队长秦家乐手持高清望远镜,正在查看江面及岸边情况。这是沿江各地渔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日常,他们又被称为“水上哨兵”。
执法监管是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关键保障。记者在安徽、江西、湖北等沿江省份调研发现,4年多来,各地禁捕管理秩序总体平稳、渔政执法能力明显提升,但随着长江鱼类资源持续恢复,执法监管难度也在持续升级。十年禁渔进入“下半程”,严盯死守的管理方式是否可持续?共抓长江大保护如何更科学有效推进?
禁渔秩序总体平稳
长江十年禁渔以来,各地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科技赋能助力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禁渔秩序保持总体平稳。
从“单打独斗”向“整体作战”转变。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位于赣鄂皖三省交界。“我县全面实施禁捕退捕后,由于沿江沿湖岸线长、水域面积大,渔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潘江说。为弥补渔政执法力量不足,以及解决部分退捕渔民就近就业问题,湖口县于2021年组建了一支由16名退捕渔民组成的水上协助巡护队,协助渔政执法大队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工作。昔日渔民放下渔网,从“靠江吃江”到“靠江护江”,成为生态环境守护者。
走进湖口县水上联合执法基地一层大厅,“共饮长江水同护母亲河”的标语格外醒目。工作台上,水政大队、长江海事等6个部门的桌牌依次排列,每个部门每个班次有值班人员2名和带班领导1名。湖口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主任张帆是当天带班领导,“过去,涉水部门是单打独斗。现在,6部门联动执法,24小时集中办公,各部门第一时间信息共享,确保了禁渔政策有效落实。”他说,“力量整合后,水上治安变好了,执法部门监管担子也减轻了。”
记者随张帆乘坐执法船来到江西、安徽、湖北三省交汇水域处。这里曾经被执法人员称为“三不管”地带,非法捕捞、非法采砂行为时有发生。为破解水域治理难题,三省创新构建跨省执法工作协作机制,打破行政壁垒,执法效率明显提升。
由“人防”向“技防”转变。
无人机、执法夜视仪、执法记录仪、平板电脑、对讲机……在马鞍山渔政执法支队的执法装备室,一系列装备配置齐全,整装待发。“非法捕捞与违规垂钓行为多发生在偏远隐蔽区域,当监控系统捕捉到异常情况时,我们会优先启用无人机实施非现场执法。”副支队长秦家乐介绍,依托机载高清摄像头和喊话装置,执法人员可实时进行影像取证,并通过语音播报劝离驱离违规人员。这种执法模式有效节省人力物力,提升了水域监管的响应速度与处置效能。
这些执法装备配置在沿江省市并不少见。铜陵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科长杜恒杰说,当地已建设渔政信息中心4个、渔政趸船2个、小目标雷达7部、光电设备84套,实现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视频监控基本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沿江各省市船艇、码头等执法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视频监控设备等总体覆盖长江重点水域;通过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以及水陆并重、部门协同,织密了全链条监管防范网络。
空中有无人机、岸边有摄像头、水上有执法艇,各地禁捕执法能力稳步提升。据了解,国家累计安排中央投资12.6亿元支持《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024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共查办涉渔行政案件2.1万起,同比下降24.7%;公安机关共破获涉渔刑事案件6034起,同比下降12.1%;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等案件1300起,同比下降52.7%,禁渔秩序保持总体平稳。
新问题带来新挑战
大马力快艇、潜水电捕鱼、遥控捕鱼,垂钓职业化、锚鱼专业化、可视装置科技化……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持续恢复,引来不法分子觊觎,非法捕捞工具手法随之翻新,维护长江禁渔秩序稳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团伙犯罪呈抬头趋势。记者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经济利益,有组织地非法捕捞,2024年公安机关共打掉涉渔犯罪团伙839个,同比增加50.4%。一些地方出现大马力快艇“游击”偷捕、潜水电捕鱼等新花样,地下产业链更加隐蔽。
及时发现和打击难度增大。多地基层干部反映,禁捕水域点多面广、岸线长且交叉水域多,部分县在岗执法人员无法满足高强度渔政执法工作需要。加上非法捕捞呈现新趋势,如干流转向支汊、水上捕捞转向水下设置暗网等,执法任务仍然艰巨。
受访专家表示,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需要从历史方位上认识禁渔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打好持久战。
对此,农业农村部明确提出,将持续强化执法监管。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和利用垂钓从事生产性捕捞等非法捕捞犯罪团伙,坚决斩断“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加强护渔员队伍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疏堵结合加强垂钓管理,动态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长江十年禁渔的‘下半程’,可继续采用严盯死守的方式,但需要一些改变和创新。”马鞍山市渔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崔圣夏认为,一是要解决“人”的问题,要充分保障执法人员和护渔员巡护待遇,严格保障人身安全;二是要解决“技”的问题,指导更多执法人员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巡查,提高巡查精准性和覆盖率。
破解执法监管新难题,地方层面已经行动起来。四川省泸州市在赤水河水域布设了40个高清摄像头,每个监控点覆盖半径2公里,其中部分具备热成像功能的激光球机,可识别夜间捕鱼行为,实现重点水域24小时全天候监控覆盖。上海市建立了“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在案件高发水域布设AI视频监控设备,试点“声呐+无人机”巡航模式,精准识别潜水电鱼、可视锚鱼等新型违法手段。
随着禁渔工作持续推进,利用垂钓方式从事生产性捕捞和使用“三无”船舶从事非法捕捞,成为禁渔管理的重要风险隐患。但生产性捕捞、生产性垂钓的法律定义存在盲区,影响了基层执法效能。多名基层干部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中,应进一步明确相关处罚处置依据和标准。违规垂钓点多面广量大,对执法响应速度要求高,建议赋权乡镇查处一般性违规垂钓案件。
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离不开公众的理解与支持。江西上饶鄱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人员张震感慨,“现在谁在江上非法捕捞,第一时间群众的举报电话就打过来了”。“人人都是监督者”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要继续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坚决防止非法捕捞反弹。
“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禁渔齐参与美好环境共建设”……记者一行发现,禁渔宣传牌、警示牌随处可见,沿江各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强化普法宣传,营造了良好禁渔氛围。
马鞍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则学建议,进一步强化精准化的宣传教育,可通过短视频、纪录片、公益广告等新媒体形式,开展沉浸式科普教育活动,提升公众认知与参与度,让禁渔从“政策要求”转化为“社会自觉”。
保护不是一“禁”了之
长江禁渔的根本目的是保护长江生态。受访专家表示,长江现在顶多是“大病初愈”,各地应持续巩固和提升长江禁渔成果,落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抓好长江十年禁渔。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渔业资源与环境研究室主任段辛斌认为,针对长江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不仅需要实施长期的禁捕政策,还需要有关各方积极参与和相关政策协同发力,真正做到汇聚合力、共抓大保护。
专家认为,当前需要更多更可持续、常态化的发展,应强化系统性思维和精准施策,加强与乡村全面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协同,从而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取得更大、更稳定和持续的成效。
长江禁渔并非一禁了之,而是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原则,基于科学监测评估,不断优化政策,建立健全适宜长江十年禁渔新阶段的政策机制,推动政策效能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2019年发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暂定实行10年禁捕,禁捕期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政策。
“长江禁渔的下半篇文章,是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的状态。”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大水面增养殖岗位科学家郭传波认为,在坚持长江十年禁渔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如何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达到更加科学平衡的状态,需要进一步探讨。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团队副首席,国家贝类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刘子飞建议,新阶段,应继续以“两山”理念为指导,陆续开展科学评估和政策制度创新,“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促进可持续、绿色发展”。
这几年,极端天气给禁渔区资源恢复带来较大风险。比如短期形成的堑秋湖鱼类死亡、江豚等旗舰物种搁浅风险。刘子飞说,作为长江流域唯二的大型通江湖泊,鄱阳湖和洞庭湖前两年连续出现旱涝极端天气,造成的负面影响已超过“赶鱼入深水”常规操作上限或保护区的建设及管理水平,需要关注。
“构建科学监测与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风险应急能力迫在眉睫。”刘子飞建议,研发精细化气候—生态耦合预警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在长江流域的旗舰物种保护区,以及类似重点水域布设高密度水文气象监测站,实时监测水温、溶解氧等关键指标,结合模型预测极端天气对禁渔区水生生物的可能影响。还应建立健全禁渔区极端天气应对机制。构建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制定分级响应预案,并编制相应的应急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