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6月16日电 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每年年度终了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6月16日,上海、重庆、湖北武汉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拆分、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经查,上海某公司原总裁林忠海,利用职务便利勾联项目承建商和分包商,将实际取得的部分薪酬伪装成工程款项,不依法如实申报个人综合所得,少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林忠海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50.58万元。目前,林忠海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经查,重庆某公司职员王青松,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虚假填报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王青松仍不如实申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王青松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3.39万元。目前,王青松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三、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经查,武汉某公司职员李超,虚假填报大病医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变更4个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李超仍不如实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李超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35万元。目前,李超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
“本次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必将促进提高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的重视。”江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春根表示,从通报案例当中可以看出,仍有部分人故意不依法进行汇算,或不把提醒督促当回事,在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后,拒绝补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李春根认为,案件的查处,既是对法治的捍卫,也是对守法纳税人的保护。这些案件不仅揭示了部分纳税人漠视法律、挑战税收公平的侥幸心理,也彰显了税务部门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决心,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此外,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时,一些自然人纳税人因轻信网络流传的所谓“节税秘笈”,心存侥幸。据了解,有的受蛊惑利用网络修图软件伪造证明,有的听信“秘笈”虚构信息企图蒙混过关,有的从网络上购买虚假证明材料或学习骗税视频……
“纳税人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切不可轻信那些骗人的所谓‘节税秘笈’。这些‘节税秘笈’绝非通往合法节税的捷径,而是引向违法深渊的歧途。”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云亮提醒说,偷税行为一经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除补缴税款、滞纳金外,还将面临0.5至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其代价远超所谓的“节税”收益。
重庆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长冯璞表示,如今税务部门已构建起“数据集成+风险分析+精准执法”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以及部门之间共享数据,税务部门能够对纳税人的收入、扣除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和智能分析,虚构扣除项目、拆分收入、隐匿劳务报酬等行为都将无所遁形。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即将于2025年6月30日截止。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应依法如实申报收入、准确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时核查以往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及时补正。对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