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大家都见过,红色的(中华包装)口感纯正醇香,新号福利。”在一个社交平台直播间,两个不露脸的主播正在卖力地喊着。在屏幕中间,与香烟品牌荷花、南京、中华包装近乎一致的产品撑满了整个镜头。“秒拍秒付不占单”,随着主播的叫卖,现场不少观众相继下单。
该主播销售的是茶叶,主要以乌龙茶为主,大红袍、肉桂等被分别包装在与香烟品牌相似的盒子中,售价为10元或9.9元一条。尽管不断有观众质疑产品真伪,但主播并不对留言进行回复,对于产品名称,也以“红色的”“黄色的”“绿色的”进行代替。从产品来看,新京报记者请茶行业人士品鉴后发现,该茶叶与肉桂基本没有关系,并且呈现缺斤少两的情况。对此,律师表示,互联网平台并不能销售香烟,以近似知名香烟品牌的包装进行销售,也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新京报记者从电商平台购买的一款茶叶,被包装在类似香烟品牌“中华”的盒子中。新京报记者王子扬摄
一条“中华”卖10元?
“我在直播间看到卖的是中华烟,价格特别便宜,他们也没有说是茶叶,买来之后才看清楚是5小包茶叶”。一位消费者称,偶然刷到一个直播间,点进去好多人都在下单,自己也下了单,但到货后却发现与预期不符。
该消费者浏览的是一个名为“掌柜商行”的直播间,按照消费者提示,新京报记者点进去发现,该直播间主播并没有露脸,始终在摄像头后。镜头前摆着几盒包装类似香烟品牌“中华”“荷花”“南京”的产品。根据主播的介绍,该直播间为新号开播送福利,一件件地展示着那些类似香烟的产品。

一个名为“掌柜商行”的直播间里,摆放着类似香烟品牌“南京”“荷花”等产品的茶叶。电商平台截图
与寻常直播间不同,该直播间并没有详细介绍产品,而是用“懂的都懂”之类模棱两可的话术。例如介绍一款类似中华香烟包装的产品时,该主播称:“下面上一条红的,懂的都懂,新号开播,我们要的是排面。你们秒拍秒付,不要占我单。”新京报记者随即点进该产品的详细页面,但该产品的介绍页面并没有介绍产品信息,只是在产品标题上写了“浓香型茶叶礼盒装高档茶送礼2024新茶”的字样,另外几款产品也是类似的介绍。价格方面,大部分产品基本为10元、9.9元一份。
新京报记者在直播间咨询“这款产品是否是中华”,客服没有回复询问,而是说具体以下单时的描述为准。随后新京报记者下单并在3天后收到了该产品。此外,新京报记者也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到了包装写着“中华”的茶叶产品。

记者购买的这款仿“中华”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商为福建溪商茶业有限公司。新京报记者王子扬摄
新京报记者看到,在某电商平台单独购买的产品包装外观与中华牌香烟极为相似,都采用红色加黄色的颜色搭配,包装正面用一个黄色的城楼形象,旁边带有与“中华”繁体字相近的名字。仔细观察发现,这款产品包装上所谓的“华”与繁体字的华相比,少了一横。在城楼与名字的右边,正常中华香烟会写有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但该产品写的则是“喝茶有益身体健康,认真为您做好一杯茶”。
而在“掌柜商行”直播间购买的产品,网店标识明确写有“中华茶”字样,收到货后却出现了货不对板的问题。首先产品外包装,与直播间展示的产品并不一致,整体为黄色包装,中间写有“大重丸”的字样。
涉嫌误导消费者
按照法律规定,香烟是不允许在网络平台销售的。网上售烟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卷烟属于烟草专卖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相关经营。通过网络销售香烟,情节轻微,将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卷烟货值较大,可构成刑事犯罪,可构成非法经营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罪名。
上述茶叶用近似香烟的包装来吸引消费者购买,却不主动介绍与知名产品的关系,对消费者构成了误导。
在直播间中,有消费者询问该产品是否是中华烟,该产品是否保真,如果是假货退,退回的话有没有保障,但主播并没有回复该网友的留言。也有网友称,该产品“一眼假”。新京报记者也在该产品的评论区发现,有购买了产品的用户留言称“骗人的,大家别上当,就五小包茶叶,并且还是垃圾,难喝,差评。”另一网友称,“混淆视听,我以为是烟”。

在该产品的评论区,有购买了产品的用户留言称“骗人的,大家别上当,就五小包茶叶,并且还是垃圾”等评论。电商平台截图
从新京报记者购买的产品来看,一份茶叶标注生产商为福建溪商茶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许可项目中包含茶叶制品生产。在销售端,新京报记者购买的两家店铺分别是“盼之梦食品”“牛牛滋补企业店”,在购买完产品后再度进入店铺,已经没有产品在销售中了,店铺客服也没有反应。

某电商平台一个名为“牛牛滋补企业店”的店铺,包装仿“中华”“荷花”等产品的茶叶,一条装售价为10元。电商平台截图
这些产品与中华、荷花等品牌的香烟是否真有关系?6月13日,新京报记者尝试联系“中华”香烟的生产厂家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打800电话,但多次拨打并未接通。同样“荷花”香烟的生产厂家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拨打400电话,未能接通。
不过在中华商标网上,新京报记者看到,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14个与“中华”相关的商标中,基本都是与香烟、卷烟有关的商标,并没有针对茶叶的。同样与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荷花”商标中,也没有针对茶叶的。
一位常年在福建从事茶叶的市场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日常工作中有见过这类产品,除了单包的茶叶外,还有的将茶叶做成香烟的形式进行销售,售价不高。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隋海旭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中华”牌香烟至少可以从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三个方面来维权。首先该茶叶包装涉嫌商标侵权,“中华”字样和天安门城楼图样共同组合而成的图形,均系上海烟草集团在第34类即烟草类别上的注册商标,虽然茶叶与烟草属于不同的商标分类,但“中华”牌香烟及其特有的包装知名度较高,无论是文字还是图形皆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中华”相关商标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历史记录,未来在行政或诉讼程序中有望被持续认定为驰名商标,香烟与茶叶品类亦有一定相关性,因此“中华”牌香烟可以主张跨类别保护,禁止他人在茶叶类别上使用其在香烟类别上的商标。
隋海旭律师表示,虽然经仔细比对,茶叶包装上的“中华”字样和天安门城楼图样与“中华”牌香烟上的商标标识存在细微差别,但该细微差别并不会成为认定侵权的阻碍,因为无论从单独元素还是各个元素的组合以及整体呈现的视觉效果来看,该茶叶包装都有着非常明显的攀附“中华”牌香烟声誉的主观意图。这一情形也可能潜在地削弱“中华”相关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损害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其次,“中华”牌香烟上的有关字体、天安门城楼图样及其各个组成元素整体上的排版设计,都可能因具备独创性而享有著作权,他人未经授权擅自将相同或近似的字体、图片、设计使用在商品包装上,侵害了权利人(上海烟草集团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第三,由于“中华”牌香烟独特的商品包装本身就有较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该茶叶产品擅自使用与“中华”烟包装极为近似的、肉眼难以区分的包装,涉嫌攀附他人商誉,误导消费者,影响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产品安全存疑
“香不过肉桂,醇不过水仙,韵不过大红袍”。武夷岩茶需满足茶青产自武夷山市区域内,按照武夷岩茶工艺制作。较为知名的品种有大红袍、肉桂、水仙、金骏眉、正山小种等。本次新京报记者购买的产品中,就包括了大红袍与肉桂。除去包装、覆膜,10元一条的茶叶,依旧有利润可图,均摊到每包茶叶上,所用的茶叶成本较低。
即便因外包装而吸引消费者购买,但消费者也确实用10元钱购买到了5包茶叶,那么这些产品是否适合消费者饮用?
6月13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曾在多家知名茶企任职的茶行业人士周勇(化名),将购买的产品交于其进行品鉴。周勇表示,干茶色泽乌黑,有令人不舒服的火气;滋味寡淡、茶香微弱,完全没有肉桂的辛锐香气。总体而言,茶的综合品质极差。“这茶叶索然无味,基本上可判定不是肉桂。”
此前,新京报记者曾报道过,一些直播间或者线下门店,用10元的价格销售所谓的“肉桂”“大红袍”等产品。在武夷山经营茶园的陈先生参观过类似直播间,他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直播间里卖的低价肉桂,基本都是我们直接剪下来落在地里当作肥料的,我宁愿扔了也不喝。”这种“肥料茶”没有饮用价值,但会有人到茶园里收,“即便这种茶叶卖到十几块钱一斤,商家依然有一半以上的利润。”
这款包装仿“中华”的茶叶,不仅茶叶品质差,该产品也存在重量不足的问题。在收到产品后,周勇首先将产品进行了称重,包装标识的6克一包,实际重量仅为4.84克。周勇表示,中国茶叶种类繁多,各种概念,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不容易识别。在电商平台,有的人因为看到一些产品标价几块钱或者几十块钱而下单,即便上当也不心疼、不追究,客观上助长了这些制假售假厂家的气焰。

这款包装仿“中华”的茶叶,不仅茶叶品质差,还存在重量不足的问题。新京报记者王子扬摄
在包装方面,该款茶叶也没有完全按照要求进行标注。新京报记者翻看购买的产品,在“大重丸”这款产品的生产信息方面,并没有出现生产商详细信息,而是仅仅写了“生产者:林师傅”,标注并不规范。随后记者联系客服询问为何货不对板,该客服并未回复。
6月13日,新京报记者发现,当时购买两款产品的两个直播间,也没有再进行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