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证监局披露2则监管措施,直指券商经纪业务“飞单”。

经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员工向客户销售非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代销的产品的行为,未能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反映出该营业部在从业人员管理、客户服务、投诉处理方面合规有效性不足。
对此,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黑龙江证监局强调,该营业部应加强合规内控管理,并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同时,黑龙江证监局指出,郑彩芳在该营业部任职期间,向客户销售非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代销的产品。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了解,证券从业人员私自销售非所任职机构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即“飞单”。
“飞单”的金融产品通常被包装成“高收益”“低风险”,要求投资者将购买资金直接划付到销售人员指定的账户,而非通过正规金融机构APP等客户端渠道。因此,此类金融产品风险较大,极易使客户遭受损失而引发纠纷。
资料显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部坐落于哈尔滨,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建立了业务中心,是上市公司哈投股份(600864)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67.67亿元。
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证券自营及其他投资业务、证券承销及保荐业务、资产及基金管理业务、信用业务、其他业务。
2024年,公司证券自营及其他投资业务营业收入6.03亿元,同比增长287.64%,主要由于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度增加,导致收入同比大幅增长;证券自营及其他投资业务营业支出同比增长195.23%,主要由于收入增长导致计提绩效薪酬同比增加。
公司证券承销及保荐业务(包括承销、保荐、财务顾问)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比增长了18.64%,主要由于公司财务顾问收入同比增长;证券承销及保荐业务营业支出同比降低21.91%,主要是因证券承销及保荐业务人员减少,薪酬同比降低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