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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4 09:17:10 股吧网页版
退役电池流向小作坊、白名单企业“吃不饱” 工业和信息化部:用法治手段规范回收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中经记者陈茂利张硕北京报道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3140万辆(截至2024年年底),第一批投入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产业研究部预测,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退役量将达到82万吨;自2028年起,退役量将超过400万吨,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行业产值将超过2800亿元。

  然而当前,部分退役电池流向了非正规回收渠道,导致合规回收企业的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中国锂离子电池回收拆解与梯次利用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显示,全年理论产能高达380万吨,而实际的电池回收量仅为62.3万吨,产能利用率低至16.4%。

  近期,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召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主持召开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部署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会议特别强调,“用法治手段规范回收利用行为” “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行为” “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永伟向《中国经营报》记者指出:“当一个产业具备商业前景时,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容易蜂拥而入,导致环保问题和行业乱象。目前电池回收领域一些企业存在重回收轻环保、环境事故频发的问题,法治化监管刻不容缓。”

  “回收企业要保有合理利润。无利润则无力投入技术研发与环境保护,最终难免滑向粗放经营,陷入内卷化恶性竞争。”谈及回收率不足、产能闲置、回收企业利润低等问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技创新部协同创新主管孙旭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车厂、电池厂、消费者、回收厂要共同承担回收责任,实现材料的闭环循环合作、碳足迹链合作,打造新能源全生命周期回收价值生态体系。”

  小作坊高价截流退役电池

  当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至初始容量的80%阈值时,即达到退役标准,应当进入规范化回收流程。

  在合规回收体系中,存在两条主要路径:一是由车企通过定向渠道将退役电池移交白名单企业;二是由具备《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资质》的专业回收机构回收处理。但现实是七成退役电池被小作坊“截流”。

  吞下七成退役电池的小作坊,它们往往不仅没有环评、安全生产、拆解资质等许可证,甚至都没有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当然也缺乏正规拆解、提炼的产线。而仅吸收了三成退役电池的白名单企业,则要满足《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中对厂区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工艺、溯源能力、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要求。

  为何退役电池会流入地下小作坊而不是白名单企业?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在回收退役电池时,小作坊报价通常会比白名单企业高。

  “大家一起竞标,小作坊报价通常比我们高10%~20%。”金晟新能源战略发展部部长胡林林告诉记者,“像一些车企招标会,并不会强制白名单企业才能参与。企业会选择报价更高的小作坊。”

  天津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焦亚伟告诉记者:“当前合规企业电池采购价约7000元/吨,而小作坊报价已近9000元/吨。这导致白名单企业采购成本持续攀升,若不适应市场变化,将面临货源紧缺的局面。”

  工信部公示的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白名单企业156家,但地下小作坊企业却有超10万家,这意味着电池的流向管理难度较大。

  记者从一位从事新能源汽车维修工作的人士处了解到,小作坊多采用“游击”战术:选址城乡结合部铁皮厂房,拆解作业集中在夜间,电池存储与处理分离。“现在很多地方查得紧,我们不敢回收转卖。”

  强化全链条监督管理

  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正经历从“野蛮生长”到“合规整合”的阵痛期,相关部委也正在加强治理。

  5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专班会议强调,用法治手段规范回收利用行为,以标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要强化全链条监督管理,紧盯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拆解利用等环节,打通全流程监管堵点卡点,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流向监测,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污染环境、无照经营等行为。

  2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会议指出,要强化全链条管理,着力打通堵点卡点,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实现生产、销售、拆解、利用全程可追溯。要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制定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快制定修订动力电池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核算等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带动回收利用。

  “我们制定了严格的电池全生命周期追踪制度,从采购到再生利用的每个环节都设立专人负责,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胡林林称。

  针对小作坊抢夺资源的困境,胡林林表示:“破局需依赖政策铁腕,如强制仅白名单企业参与回收处理,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打击非法回收,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溯源管理保证电池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当前中国电池回收责任主体不明确。依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车企承担法律主体责任,但缺乏对电池厂的刚性约束;消费者仅为自愿性责任,实际交易容易受价格驱动。尽管多数车企优先对接‘白名单’企业,但当一些小作坊溢价回收时,‘自愿责任’就会被市场驱动。”孙旭东告诉记者。

  孙旭东介绍,欧盟实施了责任捆绑制度,欧洲的电池回收新法案以及关键原材料法案,明确规定电池厂、车厂是回收责任主体,消费者是执行回收的责任主体,三者共同承担回收责任;同时规定了碳数据公告义务、材料利用率的责任。把电池回收责任、材料再利用责任、碳责任规定得很清楚。尤其是将回收材料的再利用率强制要求嵌入产业链,把回收企业和电池制造企业的责任紧紧捆绑一起。迫使企业打破“开采-生产-废弃”的传统模式,转而构建“回收-提纯-再制造”的闭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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