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5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江苏南京召开,主题是“协同提升长三角区域创新能力,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数据显示,一季度杭州、宁波的工业机器人产量分别增长62.7%、63.2%,苏州的服务机器人产量增长165%,合肥、芜湖的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增长74.9%、114.2%,上海人工智能制造业产值增长13.2%……长三角地区正朝着努力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勇挑大梁。
长三角地区,通江达海、物阜民丰。作为科技创新高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占全国近1/2;R&D人员全时当量占全国近1/3;“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占全国约1/4。协同共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构建更加紧密的区域创新共同体,意义重大。目前,该地区三批共计72项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已启动实施,第四批开始征集;以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为牵引,两批共计24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组建成立;“6G无线网络毫秒级实时智能技术”“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等重大创新成果有序落地。更具全球竞争力的创新生态正加速形成。
近年来,围绕加快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2020年12月份出台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共同体;2035年,全面建成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共同体。2022年7月份出台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提出,以“科创+产业”为引领,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的合作机制。《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也陆续出台,推动区域一体化协同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形成。
长三角地区还因地制宜出台相关举措。例如,上海市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围绕“强主体”“补链条”“改机制”,加快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通过“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充分发挥高新区和高校两大创新主体协同优势,实现“双高协同”;浙江省通过“双倍增”“全链条”“全要素”等措施,推动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安徽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扎实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未来产业培育壮大”两大工程。
持续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接下来要坚持问题导向,稳妥施策。
体制机制层面,优化完善协同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跨省域综合性协同立法,加快出台《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为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探索建立跨省域财税分配与利益共享协商平台,明确联合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技术转让分成原则,落实税收增量分成、跨区抵扣办法。构建“企业出题—政府选题—市场答题”协同机制,鼓励相关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企业成为创新活动主体。
要素市场层面,流通融合地方创新资源。拟定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要素流通负面清单,更大范围推动创新要素“标准互认、资质互认、检测互认、信用互认、数据互通”。优化三省一市人才政策协调方案,落实专业技术职称互认制度,配套出台户籍迁移、社保接续、子女入学等实施细则。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完善“链主企业+产业基金+研发机构”的新型创新资源流通融合机制。
区域生态层面,强化区域创新极核引领。发挥“两心同创”优势,提升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引领作用,强化对G60科创走廊、沪宁合产业创新带的支撑能力。积极发挥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支持南京、杭州—宁波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持续提升势能。培育专业化、国际化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通过阶段性授权、联合持有、“先尝后买”等方式,贯通产学研用“基础研究—概念验证—技术开发—企业孵化”的创新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