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老人的照护问题日益凸显。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作为应对这一社会风险的重要制度,自2016年启动试点已走过9年。
2016年国家启动制度试点,2020年稳妥有序扩大至49个城市。截至2024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1.8亿人,累计260余万失能参保人享受待遇,基金支出超80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约30万个,拉动相关产业社会资本投入约600亿元。
一方面,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阶段目标基本实现;另一方面,也有业内人士在探讨:这一制度试点多年还未在全国推广实施,难点在哪里。
长期关注和研究我国长护险试点的专家、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戴卫东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表示,任何一项制度试点长期的“试而不定”,都会导致“碎片化”加重。现在长护险已经到了应该尽快推行全国统一制度的时候了,否则可能会面临着更大的制度转轨成本。
“虽然目前长护险制度还没有全国推开,但各地都对这个政策落地有预期。”戴卫东说。
第一财经:在人口老龄化加深、慢性病高发的趋势下,失能发生率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风险,推行长护险既有现实必要性,在经济上也有可行性。为什么这一制度试点多年,还未在全国推广实施?
戴卫东:首先,长护险试点推出时遇上社保降费周期,2015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社保降费,随后又遭遇贸易摩擦和疫情冲击,企业负担加重。若新增一个险种,无论费率多低,都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成本。尤其在中小企业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政策推进需要更加审慎。
其次,我国社会政策的出台习惯“试点先行”。由于各地差异大,一步到位可能带来失败的风险,而试点可以灵活调整。但长期“试而不定”也会带来问题,比如,筹资模式碎片化、评估标准不统一等。
从国际经验来看,我国长护险试点的时间确实偏长了。目前49城试点一城一策,未来“碎片化”的制度走向全国统一标准时会面临越来越大的转轨成本。
第一财经:长护险试点的“碎片化”主要体现在哪里?
戴卫东:2016年和2020年两个试点文件建立起了长护险的政策体系框架,在参保对象、筹资模式、定额定比、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保障的内容、经办问题、失能评估量表等方面制定了国家层面的基本框架,试点地区根据自身实际,综合平衡资金筹集和保障需要,制定了本城市的长护险政策。
从覆盖范围来看,到2024年底,首批国家试点城市(含重点联系省份)中还有10多个城市仅仅覆盖到职工,未覆盖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筹资方式上,共有6种筹资渠道14种筹资模式,大部分试点城市筹资以划拨医保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为主,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较少,筹资责任也不明确。在运行管理机制方面,虽然国家医保局在去年已经出台了长护险经办规程,但地方的经办模式呈现“五花八门”,有政府主导的,有交给商保经办的,资金、服务、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机制仍不完善。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试点地区各类新老社会保障制度功能没有衔接,民政部门的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残联部门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护险与这三类是叠加发放,还是就高发放,没有明确的文件出台以实现制度衔接的规范。
第一财经:若下一步长护险全国推广,最关键的3项政策准备是什么?
戴卫东:首先,顶层设计必须科学,明确筹资、待遇、服务等核心框架,并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其次,要加快培育照护市场,推动护理员职业化、服务机构标准化。最后,试点地区需做好新老政策衔接,避免制度“碎片化”固化。
长护险涉及财政、医保、民政、卫健、残联等多个部门,若仅靠医保局推动,服务供给、标准制定等环节难以落地。因此,顶层设计首先要做的是国务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比如建立长护险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具体的政策细节方面,应对覆盖面、筹资模式、筹资费率、服务形式、待遇经办,特别是失能评估的标准,每个等级提供的服务包等作出统一规定。
长护险制度的核心是照护服务,目前普遍存在服务基础设施不完备,数量不充分、质量不高,服务队伍专业化才开始等问题。虽然目前长护险制度还没有全国推开,但各地都对这个政策落地有预期。在当前政策推广的制度空窗期,应该先把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立起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定点、养老护理员培训等工作。照护服务是当下的短板,是未来必须完善推进的领域,如果长护险陷入“有保险,无服务”的困境,那么制度的落地将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