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铲除假冒账号生存土壤
来源:经济日报
在短视频平台上,有不少“xx文旅推荐”“邮政官方直播间”等账号,头像特意使用机构LOGO,主页充斥带货链接与问题商品。此类“假官号”应当严厉惩处,依法铲除。
近年来,仿冒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李鬼”乱象愈演愈烈。有的虚构“文旅局长”人设,吸睛引流;有的假借邮政名义,销售贴牌商品。仿冒者利用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攫取流量,衍生售假、欺诈等灰色产业链。据统计,2024年,中央网信办处置违法违规网站平台518个;抖音、微信等平台也封禁数千个违规账号。
打着“官方账号”旗号的“假官号”,碰触法律红线。此类行为不仅损害官方机构公信力和形象,而且侵害消费者权益。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按照《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有“八大禁区”,其中包括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不得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但同时也对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依法规范各类经营主体行为。特别是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依法行事,诚信经营,实打实拼质量。
平台应完善注册程序,严格把关,依法审核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资格,确保账号合法性;同时,加强动态巡查力度,落实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一旦消费者受到损害,平台难辞其咎。
监管部门应与平台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执法协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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