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1 02:06:49 股吧网页版
国家能源局:将遴选部分项目和区域开展氢能试点工作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国家能源局将遴选部分项目和区域开展氢能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项目和区域试点原则上在3年内建成投产或完成试点任务。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目前氢能发展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盈利难”,此外还存在一些技术方面的挑战。因此,开展试点工作是氢能发展的重要一步,后续可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进。

  《通知》要求,试点形式分为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两种。试点方向包括氢能制取、氢能储运、氢能应用和共性支撑等四大环节。

  在规模化制氢及一体化方向,《通知》提出,在风、光、水电、核电、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开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核电制氢项目建设,并适应风电、光伏等波动特性。下游可一体化耦合氨、醇、航煤、炼化等场景。配套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不超过20%,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节资源。

  对于氢能低碳转型试点,《通知》提出,在矿山、港口、物流、工业等园区,打造以氢能为核心的零碳能源系统。以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为枢纽,探索“绿电直连”和降碳价值实现机制,推动园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替代。《通知》提出,园区交通、工业、建筑等场景80%以上能源消费清洁化。

  《通知》明确,根据氢能产业发展需求,积极研究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峰谷分时等体制机制改革,鼓励企业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和用电低谷期进行制氢等生产活动,降低制氢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研究健全氢储能、氢发电等项目电价机制和市场机制。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