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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0 13:07:40 股吧网页版
养老金融诈骗、虚假炒汇……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证券日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10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4件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养老金融诈骗、虚假炒汇、网络借贷和黄金投资。

  谎称进行黄金期货交易

  在刘某香、李某集资诈骗、洗钱案中,被告人谎称进行黄金期货交易等方式盈利,夸大黄金市场的投资回报率,宣传投资到期后可以任意选择黄金实物或退还本金并支付高额利息,为此,被告人在门店内摆放大量黄金实物,彰显其资金实力,营造黄金现货托底,不会产生亏损的假象,诱使社会公众选择返本付高息的兑付模式,后经审查发现,绝大多数资金并未用于黄金交易,而是用于返本付息。

  2015年10月至2022年11月,该团伙共向1600余人非法集资4亿余元,其中90%资金用于返本付息,其他用于购买证券保险、房屋车辆等,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亿余元。最终,刘某香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330万元。

  检察机关建议从三方面防范,一是强化风险认知,保持理性判断。投资者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认识到任何投资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不要轻信所谓的“稳赚不赔”“低风险高回报”等虚假宣传,对年化收益率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二是严格核查资质,确认合规经营。面对熟人推荐或网络宣传的投资项目,在投资之前,可以通过官方媒体、监管机构、权威金融机构等渠道查询平台核查相关单位的经营资质和业务合法性。三是谨慎签订合同,警惕违规承诺。在签订投资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资金用途、收益分配、黄金交付等关键内容,警惕“保本保息”,“固定回报”等涉嫌违规承诺,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打着“养老金融”旗号

  在周某标、李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公司打着“养老金融”的旗号,以提供养老公寓、旅居基地为噱头,针对老年投资人推出“旅居预付卡”“养老公寓”等产品,宣传一方面获取高额利息,一方面可享受高质量的养老、旅游服务,直击老年人对资金安全保障和养老需求的两大痛点,导致大量老年人陷入庞氏骗局的泥潭。

  据悉,在2013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该团伙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最终,周某标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九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560万元。

  检察机关建议从三方面防范,一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轻信“高收益”承诺。二要核实养老服务资质,警惕“预付费”陷阱。三要在投资前多向子女、专业部门咨询,发现线索及时举报。老年人在理财、投资前应多与子女或专业人士沟通,也可向民政、金融监管部门咨询,发现有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搭建虚假炒汇平台

  在王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公司通过搭建虚假MT4炒汇平台,谎称可代为在平台“开户”,有专业人士对账户日常维护和开展真实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保证到期能获取高额回报,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后经审查发现,搭建的炒汇平台无法进行真实外汇交易业务,投资人资金也没有汇入真实的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绝大部分资金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高消费。

  王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19.2亿余元,集资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高消费。案发时未兑付本金3.9亿余元。最终,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建议从三方面防范,首先,理性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遇到炒汇交易宣传时,保持冷静审慎,不轻信、不盲从,防止遭受财产损失。对宣称“零风险”“稳赚不赔”的项目要保持投资警惕。其次,加强金融知识学习,谨慎选择投资项目。了解合法投资渠道和非法集资的区别,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发现被骗,积极维权。在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现资金无法按时兑付、宣传与实际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投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保本、高息利诱

  在张某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被告人通过搭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以合法网络借贷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通过变相承诺保本、高息利诱、公开宣传的方式吸引投资人关注、投资,通过隐瞒实际主要借款人、编造虚假标的、期限错配等方式归集资金,导致广大出借人对于真实的资金用途、资金风险情况不了解,最终造成投资人损失。

  据悉,2013年至2021年间,张某锋等人非法吸收资金2.69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05亿余元。最终,张某锋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提示,投资者要强化理性认知。投资者应牢记“投资有风险、入场需谨慎”,切记收益风险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在收益率明显高于其他理财产品时更要提高警惕。要坚持“四查”原则。一是查资质,即是否有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二是查项目,即底层资产真实性;三是查流向,即资金真实用途和去向;四是查舆情,即网络投诉记录等。要做好“证据”留存。为便于维权追责,投资时注意保存相关投资合同、通联记录、转账凭证等材料,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时及时举报或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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