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920799 证券简称:艾融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 第四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艾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融软件,股票代码:830799。 转公司”)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核准,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880 万股,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
挂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
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