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920682 证券简称:球冠电缆 公告编号:2025-057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6: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责
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
同时,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自身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管理、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四)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五)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如需)。
第四条 原则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公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及时披露拟
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
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北交所的监管问询;
(六)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交所业务规则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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