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92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佳先功能助剂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佳先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督管理办法(试 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 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由蚌埠佳先化工有限公司以整体 司是由蚌埠佳先化工有限公司以整体
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在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913403007885527319。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3007885527319。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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