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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22:06:33 股吧网页版
佳先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92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2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佳先功能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

(1)基本年薪标准:主要依据职务、岗位职责、工作年限、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进行兑现绩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年度结束后,依照
既定的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开展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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