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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9:47:47 股吧网页版
龙竹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920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讨论,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
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
比例分配。

(五)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
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 公司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
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稳定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股
利分配政策包括:

(一)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

(三) 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或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等特殊情形除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会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如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 发放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1、除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投资现金支出等事项以及股东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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