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920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合理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 高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其 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战略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是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当然人选;此外,战略发展委员会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公司管理层负责做好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十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管理层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
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管理层。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由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委员,主任委员不能召集或主持时可由其他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以书面或举手的方式表决。
第十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也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战略发展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资料,公司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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