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9:59:37 股吧网页版
星图测控: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920116 证券简称:星图测控 公告编号:2025-083
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及《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实施。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告核稿、校验及披露错误追责问责的机制,配备充足的、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确保内部控制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 公司设审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机
构应当保持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八条 公司应依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
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根据审计计划实施需要独立编制审计费用预算上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组成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
计各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
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向其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报告、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等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七)负责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一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