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920116 证券简称:星图测控 公告编号:2025-088
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法治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在决策公司重大事项时,应当加强与公司党支部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
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由所属党组织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再由战略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
第二章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不少于 1 名。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委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委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委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二)委员辞职导致战略委员会成员低于本工作细则规定的最低人数;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本工作细则的要求。
委员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委员补选,确保战略委员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三章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国家和行业政策发展方向,向董事会提供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二)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营,为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目标和发展方针提供建议;
(三)负责审查重大的投资、融资、担保方案,为董事会审议及决定是否实施提供建议;
(四)负责审查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为董事会决定方案是否实施提供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在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管理;
(六)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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