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9:59:36 股吧网页版
星图测控: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920116 证券简称:星图测控 公告编号:2025-075
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以及《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
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其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制度所称其他关联方是指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单位在内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为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为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为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进行投资活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在决策有关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重大事项时,应当
加强与公司党支部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所属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当事先由所属党组织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内部机构与公司及其内部机构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定程序干涉公司的具体运作,不得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第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垫付费
用、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九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关联交
易或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
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
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